十项细则整顿涉农价格收费
http://biz.fznews.com.cn 2008-7-30 17:27:56 来源:福州日报
为清理规范涉及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收费项目和标准,严禁有关部门和单位借新农村建设之名加重农民负担,发改委、财政部近日下发通知,公布十项政策界限清理整顿涉农价格和收费。 通知表示,各级价格、财政部门要对现行涉农价格和收费政策进行全面清理整顿。凡不利于农业生产、农民生活、农村发展的收费政策,要予以取消或废止;价格或收费标准过高的要予以降低。提供经营性服务必须坚持自愿原则,严禁强制服务并收费或只收费不服务的行为。 通知公布的十项政策界限为: ——农村用水收费。清理整顿农业灌溉末级渠系水费收费秩序。逐步推行农业用水计量收费和面向农民的终端水价制度。农民使用本集体的水塘、水库中的水,家庭生活和畜禽饮用等少量取水等不缴纳水资源费。 ——农村用电价格。已实行城乡用电同价的地区,农村用电与城市用电执行同一价格标准;未实行城乡用电同价的地区,应积极创造条件逐步实行城乡同价。 ——农村中小学教育收费。在全面免除学杂费的基础上,从2008年春季开学起对全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。除按规定收取的作业本费等之外,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得收取其他任何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。 ——办理身份证收费。公安机关对首次申领、换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居民收取工本费每证20元,向遗失补领或损坏换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居民收取工本记者8日从财政部获悉,为清理规范涉及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收费项目和标准,严禁有关部门和单位借新农村建设之名加重农民负担,发改委、财政部近日下发通知,公布十项政策界限清理整顿涉农价格和收费。 通知表示,各级价格、财政部门要对现行涉农价格和收费政策进行全面清理整顿。凡不利于农业生产、农民生活、农村发展的收费政策,要予以取消或废止;价格或收费标准过高的要予以降低。提供经营性服务必须坚持自愿原则,严禁强制服务并收费或只收费不服务的行为。 通知公布的十项政策界限为: ——农村用水收费。清理整顿农业灌溉末级渠系水费收费秩序。逐步推行农业用水计量收费和面向农民的终端水价制度。农民使用本集体的水塘、水库中的水,家庭生活和畜禽饮用等少量取水等不缴纳水资源费。 ——农村用电价格。已实行城乡用电同价的地区,农村用电与城市用电执行同一价格标准;未实行城乡用电同价的地区,应积极创造条件逐步实行城乡同价。 ——农村中小学教育收费。在全面免除学杂费的基础上,从2008年春季开学起对全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。除按规定收取的作业本费等之外,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得收取其他任何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。 ——办理身份证收费。公安机关对首次申领、换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居民收取工本费每证20元,向遗失补领或损坏换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居民收取工本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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